"拿出不属于共同还款的证明"是指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3:24:31
"拿出不属于共同还款的证明"是指什么?
我是去年婚前头两个月贷款买的房(我的名字),是我单方父母拿的钱,现在婚后不到一年我父母怕我们压力大准备拿出所有积蓄帮我们提前还完贷款.也就是说婚后的这1年,还贷部分我和我老公没有参与,我父母准备让我们写个相关证明,证明此房全部由我(女方)父母全部支付,我父母享有此房的处分和使用的权利.我和老公也都同意准备签字的.那万一以后分开,可以以此证明贷款部分也不属夫妻共同财产的依据吗?谢谢
我房产证还没有拿,是去年3月买的,首付了将近50%,贷款了20年,我们是5月拿的结婚证.今年才刚满1年,由于银行利息涨的太厉害我父母准备把自己所有积蓄还借了些钱用来还完全部的贷款,我老公及其他们家人从首付到还款没有付1分钱.我想问怎样才能保证我个人的权利,只属于我个人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给你解释下
  首先,你的房产证现在拿到没?是什么时候拿的?婚前拿的那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不属于你双方的共同财产,所以就算以后离婚,这个房子也只能算你的个人财产,男方无权支配.如果是婚后拿的房产证,你最好去公证处办个保全,证明这个房子是你在婚前购买的,是你的个人财产.
  其次,你老公有没有参与还款?如果有的话,你是在婚前拿的证或是在办了保全的情况下,你老公帮忙还的款只能算是你俩之间的借贷关系,在离婚后你要归还这部分钱给你老公.
  你的父母把钱给你还房屋贷款,只能算是你和你父母之间的借贷关系,也就是说这钱是你和你老公婚后的共同债务,不能证明这个房子是你的个人财产.
  所以说你上面说的那个签字对于证明是不是共同财产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意义.
  最好的办法就是把房子过户到你父母的名下最能解决问题..或是去证明这个房子是你的个人财产.

  了解了,那等你拿到房产证以后这个房子是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的.在这种情况下你有两个选择,要不去公证处办理财产保全证明,证明这个房子是你在婚前购买并且由你全部支付的款项,要不就是给房子过户到你父母的名下,我跟你解释过了,你说的那个和父母之间写的证明是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意义的,也就是说那个证明在法律上来说只是一个借款证明,真打官司的话是个很有争议的证据.